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2017年7月12日消息,2017年第2季度,該局組織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共抽查了西安、咸陽、渭南、寶雞、安康、漢中、商洛、銅川、延安、榆林等地74家生產企業的92批次水泥樣品,經檢驗,綜合判定合格樣品90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 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GB/T 176-2008《水泥化學分析方法》、GB/T 750-1992《水泥壓蒸安定性試驗方法》、GB/T 1346-2011 《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 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勃氏法》、GB/T 17671-199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GB/T 2015-2005 《白色硅酸鹽水泥》、GB 5950-2008《白度檢驗方法標準》等相關標準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水泥產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鎂、燒失量、不溶物、氯離子含量、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細度、比表面積、白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銅川市耀州區東立水泥廠的1批次軒轅P•O42.5(50kg/袋)型普通硅酸鹽水泥(2017.04.01)氯離子含量項目不合格;陜西省府谷縣大莊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1批次大莊P•F32.5(50kg/袋)型粉煤灰硅酸鹽水泥(2017.04.09)28天抗壓強度、氯離子含量項目不合格。
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表示,將責成相關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企業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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