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近日印發《2017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此方案中針對水泥企業規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省所有的水泥生產線,包括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生產線,全部進行錯峰生產。其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生產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根據所承擔的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7個傳輸通道城市錯峰范圍包含粉磨站,其他10個城市不含粉磨站。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組織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明確時間要求的市,可組織相關企業在執行全省整體錯峰時間的前提下,根據本市實際,制定并執行嚴于全省統一的規定。
這一緊急通知,迅速在全省傳播開來。目前有在建工程和即將開工的項目,都不得不面對這個難題。對于已經開工在建的項目,面臨著水泥價格、商混價格暴漲,為了工程如期竣工,尤其商品房的建設,已經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的期房,為了不能違約,只能增加成本。這種期房房價不能再隨便上調,開發商只能降低利潤。
而對于還未開盤的小區,當前受限價政策影響,手各種調控政策的影響,房價難以上漲,因此開發商此時難以決定制定具體的價格。對于準備開盤的小區,在預算上,不得不把這些問題也考慮上,甚至有的開發商有把開工日期暫時后移的打算。
有人說,房價與建筑材料成本關系不太大,所以這些材料的價格上漲,下跌不會對于房價造成太大的影響。的確如此,但是一個有經驗的開發商,從拿地之時,除了考慮當時市場需求之外,對于建筑材料成本風險都是考慮上的。例如鋼筋、商混、水泥等主材,在跟建筑商簽訂合同之時,也是有合同規定,在什么范圍之內差價由開發商承擔。而有些開發商更是為了節約成本,主材自己提供,這更增加了材料價格變動的風險。
對于把利潤放在重要位置的開發商來說,水泥錯峰停產4個月,是一段很長很難熬的時間。四個月,一般十幾層的樓房基礎主體都能完成,所以對此,許多開發商表示出無可奈何。這次不像以前那樣,這次時間之長,力度之大,恐怕開發商一時半刻很難做出對購房者重大利好的決定。